把收到的赃款都送出去算贪污吗

平阳刑事律师 2025-05-13
(一)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论后续是否赠送赃款,只要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行为,就构成贪污罪。

(二)对赃款的赠送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处分,不影响贪污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作为情节考虑。

(三)若行为人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未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一般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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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便送出赃款,仍构成贪污罪。认定核心是有无非法占有行为,而非赃款处置。
2.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既遂后赠送赃款,属犯罪既遂后的处分行为,不影响定罪,但量刑时可作参考。
3.非国家工作人员,或未利用职务便利获财,一般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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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便送出去赃款也构成贪污罪,后续处分不影响定罪,无相应身份或未利用职务便利通常不构成。
法律解析:
贪污罪的关键在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一行为。只要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占有行为,犯罪即成立。即便之后将赃款赠送他人,这只是犯罪既遂后的处分行为,不能改变贪污罪的构成。不过,在量刑时,赃款的赠送情况会作为情节予以考虑。而如果行为人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或者虽为国家工作人员但未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一般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如果遇到与贪污罪认定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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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便送出赃款也构成贪污罪。贪污罪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实施非法占有行为,而非赃款后续处置。既遂后的赠送行为不影响罪名成立,但量刑时可作考量。
1.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通过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就满足贪污罪构成要件。送出赃款只是犯罪既遂后的处分行为,不改变贪污罪的定性。
2.在量刑环节,赃款的赠送情况可作为情节予以考虑。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衡量具体量刑。
3.若行为人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未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一般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涉及其他犯罪或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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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即便把赃款送出去,贪污罪依然成立。因为认定贪污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非赃款的后续处置。
(2)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既遂后,将赃款赠送出去属于犯罪既遂后的处分行为,不影响贪污罪的认定,但在量刑时可作为情节考虑。
(3)若行为人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未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财物,一般不构成贪污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提醒:国家工作人员切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一旦实施该行为,即便对赃款进行后续处分,仍会构成贪污罪。不同情况对应法律判定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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